目前通版货源清单没有默认配置审批流,对于部分企业需要通过审批后生效,如何配置,可以参考下面的配置方法在BOS中配置审批流,实现默认创建的失效货源清单,通过审批流使货源清单生效。
货源清单如何增加工作流?
一、配置原理说明:
1、 货源清单默认设置失效状态。
2、 通过流程配置审批后修改失效状态。
二、【操作步骤】
1、 使用有权限的用户登录BOS设计器;依次点击【采购管理】→【单据】→【货源清单】右键扩展,若已扩展直接打开;
2、设置货源清单失效状态默认值为“是”设置货源清单失效状态默认值为“是”,
修改失效状态为“是”时的字段控制。和菜单控制中按钮的锁定状态
3、左上角点击【编辑】→【批量编辑字段属性】;
4、点击【表单属性】→【操作列表】→【新增】;
5、新增【操作】绑定【提交】然后修改【操作代码】改为(HYSubmit代码不得重复)修改操作名称为【货源提交】;
【操作状态字段】选择【单据状态】或者【失效】状态;【操作状态名称】选择【审核中】或【是】;最后【确定】-【保存】
6、点击【表单属性】-采购集合,新增按钮【提交】,在提交中配置值更新时间,指定关联操作【货源提交】
7、登录金蝶云星空,新增工作流操作状态【单据状态】;审批项绑定【货源提交】按钮;
需要配置在流程最后审批通过时的表单操作,取消失效。
8、点击【流程配置中心】-绑定【货源审批工作流】并启用流程即可;
扩展知识:采购价目表新增行如何触发审批流
https://vip.kingdee.com/article/360921135577132288?productLineId=1&isKnowledge=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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